『懂得愛人、成為大人』-- 陳綺貞

從歌手陳綺貞與男友分手事件,我思考了兩個問題:
愛情的終點是結婚嗎?
結婚有一個家庭就會幸福嗎?
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愛情長跑就要有終點,還要跟大家交代?
穩定交往後,就該在適合的時間跟年齡跟雙方家人朋友的催促下結婚嗎?
就順著這個社會氛圍跟親友期待下進入婚姻,對!然後就拍婚紗照、定喜宴地點、印邀請卡、訂喜餅寄送、製作結婚成長影片、準備婚禮小物跟活動等等,然後就這樣在那一天受著大家的祝福,這對新人就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了嗎?
當“大家”都是穩定的交往一段時間,再回到思考愛情的終點只有結婚代表修成正果嗎?那愛到底是什麼?戀愛感覺是個測驗,結婚是一百分嗎?所以我拿到了一個證書,結婚證書。愛情不需要證明,而是過程中我們學習到了各種雙方彼此身心靈的交流,無論是快樂、悲傷或憤怒,這些過程就是如何愛人的長大的實踐過程啊,不覺得死前回想這一切都很美嗎?
當一對愛人不再一起了,他們是什麼?他們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,他還是他、她還是她。愛是人生一直在學習的一件事情,不會在特定的人跟時間上被設定該是什麼結果或證明什麼。
『懂得愛人、成為大人』--- 陳綺貞
第二個疑問是,結婚有了家庭就幸福了嗎?
我沒有要對任何夫妻有不敬、不屑過程或詛咒的意思,只是我覺得人生中,我們會遇到很多人事物,婚姻這個制度,讓我們變成一個道德魔人或是混淆了愛的意義,像本人覺得我無法永遠只愛同一個人,保持熱情地只跟同一個人上床,和平地只跟同一個人長時間24小時相處,那我真的不適合婚姻,可能有人會開始批評說我不懂家庭的意義,不負責任,失去人生中一個很重要的課題,但是,這個課題為什麼在我身旁的一堆親友身上沒有看到任何成功的範例?不要跟我說以前我爺爺奶奶什麼的,真的,若是清朝民初,好吧,說媒,父權社會,但是,現在是21世紀,連小學生都會拿手機滑pornhub跟高中生謊報年齡滑tinder的邪惡年代。
亞洲世界裡的婚姻制度,仍然對女性是很貶低的,當然我無法認同”嫁“給誰的婚姻,台灣社會的大聘小聘,我真的很不屑這個過程,再次說明不是對結婚不屑,是對這個流程、制度跟社會地位。
父母總賦予小孩一個結婚任務,因為父母覺得結婚就是幸福完整了,在未結婚之前的孩子,他們都是父母未完的任務,因此總是逼著未婚的小孩快點成家,但是父母在婚姻裡幸福嗎?他們永遠不會回答你這個問題,或是惱羞成怒地認為你貧嘴,即使小孩們總在父母家庭生活中感受得到“答案”,但是,上一輩的家庭觀就是娶老婆、嫁人、生孫子,他們人生要靠這些小孩的婚姻生育成為自己幸福的證明,天阿!這不是一個財產被任命擺弄的過程嗎?小孩是父母生命延伸出去要完成什麼任務的物品,成為父母孝順底下的傀儡,孝順的意義就是聽話於父母的家庭價值觀下的行為,乘載著別人想要的人生,包含結婚跟生子,而且要嫁給一個有穩定收入的異性戀,然後生一男一女,湊個好,好成為一個“父母的”幸福人生啊!
若我們不需要被定義家庭應該有的樣貌,我覺得我跟一隻貓也是一個幸福的家庭,這樣可以嗎?
